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做的好是應該,
做的太多太好是活該,
失誤,就是罪該萬死。
這準則適用在情場、家庭、友情,
更甚是職場。
寫 想不停的寫 但被現實箝制著 一天的24小時 能利用的被撕裂的零碎時間 還要被瞌睡蟲佔據
奪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